调查:砂场河滩多处有“游击队”造船

  赣州并非船舶制造业和水上运输特别发达的城市。但是,造船业和水上运输溯源已久,有一支造船队伍,有一些接洽外单造船业务,有部分人依靠水上生产、生活,尤其是近几年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河道采砂运砂业日趋规模化。因此,民用船、采砂船、运砂船的使用越来越多,船舶制造和使用的安全问题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

  根据群众举报,记者于7月28日沿章江、贡江、赣江走访了多个采砂场所、民用船只停靠场所,发现多处存在滩涂造船现象。在南康市凤岗镇、唐江镇境内,有两处河道采砂点有“游击队”在造船。在凤岗镇马凹村一处有数个篮球场大的河滩上,有人正在制造一艘大型运砂船,周边摆放一些液化气罐、氧气瓶、电焊机等,4名工人正在焊接船板。记者向一焊接工人打听老板在哪里,他称不知道,自己前一天才来上班的。有人告诉记者,这种滩涂造船涉嫌非法作业,记者问焊接工人是否有焊工证等,两名工人回答自己是造船厂出来的,肯定有证件,但现场没有出示。在造船工地的附近,一自称姓黄的师傅正在维修机器,记者向其了解造船老板是谁,以及该造船工地是否取得有关证件等时,黄师傅说:“不知道,你找老板去。”在附近的生产工棚,记者没有获取到有关审批过的图纸及工商、税收等有关信息。有人告诉记者,具体负责造船的是廖老板,砂场的老板姓宋。7月29日上午,记者电话联系上宋老板和廖老板。宋老板称自己与造船的事没有关系,廖老板则称自己是帮忙做事的,至于造船的审批等情况不清楚。记者向廖老板求证造船老板是谁,对方以自己正在忙为由挂机了。

  同时,在南康市唐江镇境内、章贡区水西镇和乐村境内、赣县储潭乡境内的河边,也存在滩涂造船现象,“游击队”工人凭一些简单焊接工具,在没有审批图纸等情况下,找个河滩就动工造船。

  走访:船舶制造厂受到多方面影响

  针对此情况,记者走访了赣县船舶修造厂、赣州通洋造船有限公司等多家合法船舶制造企业。据了解,我市船舶制造业经历了民间造船、联营制造、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发展阶段。近几年,在章江、贡江、赣江流域出现了一些造船“游击队”,对船舶制造企业有较大的影响,导致技术队伍不稳定,企业生存面临困难。而且“游击队”造船存在安全隐患,使用材料不标准,没有审批图纸,没有技术监督,有些氧焊技术不过关。

  船舶制造企业认为,船舶制造企业每制造一艘船要缴少则几万元,多则十几万元的税,工人还缴纳个人所得税,加上一些国有企业退休工人的待遇、企业本身的技术保养等,企业每年要投入大笔的费用,而那些涉嫌非法造船“游击队”没有缴税,不需要管理费,“游击队”就以提高工资的方式到船舶企业“挖”走优秀技术人员,使船舶制造企业面临生存困难。

  核实:相关部门目前没有收到任何申报

  关于滩涂造船现象,记者采访了赣州市船舶检验局船舶检验科科长胡飞荣。胡飞荣说,制造船舶企业要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部门登记,生产技术条件要得到认可。在造船前,造船方面单位或个人要提供设计图纸,船舶检验部门要对图纸进行审批,对造船场所的承受压力进行检验,要求摆放船台地点承受压力符合规定指标。如果通过了图纸审批,船舶检验部门要对造船过程进行监督,船舶建造竣工后,还要进行全面检验、核准,才可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检验证书。记者提到目前存在滩涂造船现象,胡飞荣说,到目前为止,船舶检验部门没有收到申报手续,也没有对这类船舶发过船舶检验证书。

  链接:

  为了进一步规范船舶建造秩序,加强船舶建造市场管理,严厉打击非法造船行为,促进全省船舶工业又好又快发展。2009年10月,江西省人民政府“赣府厅〔2009〕205号”文件,转发了省国防科工办《关于进一步规范船舶建造秩序,严厉打击非法造船行为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船舶行业管理、水利、船舶检验、海事、工商、公安等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加强对采砂运砂船舶的作业监管和河道滩涂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滩涂场地建造船舶等违法行为。通知明确规定,由所在县(市、区)负总责,乡镇具体负责,从严打击和取缔非法造船场(点),对2008年2月1日以后非法建造的采砂运砂船,一律不准从事采砂运砂作业,不办理采砂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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