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长江“东方大帝”、“扬子江”、“江夏龙”等23艘船舶喜获长江海事局颁发的2010年“诚信船舶”称号,这些船舶将可享受简化船舶报港方式,禁航后优先放行等九项优惠措施。这是长江海事局创新船舶管理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

  据长江海事局船舶处负责人介绍,这23艘受表彰的“诚信船舶”,都是从基层评选出来的,希望通过表彰“诚信船舶”让船公司和船员更加重视安全诚信生产,在全行业营造安全诚信生产氛围。获评的这23艘“诚信船舶”将可获得九项优惠措施,如:简化船舶报港方式;减少船舶安全检查频次;船舶港务费定期结算;除一级危险品船舶和载重吨3000吨以上船舶外,诚信船舶不需要进行过闸安全检查;禁航后优先放行;简化船舶中间审核等优惠。

  据悉,凡是在长江海事局辖区营运,满足以下条件的船舶均可参选“诚信船舶”:两年内在船舶安全检查中未被滞留;两年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或污染事故;两年内未发生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公司及其船舶已实施安全管理体系并取得DOC和SMC证明书两年以上,且公司在最近两年内未被实施跟踪审核。

  从2007年起,长江海事遵循依法、便民和统一原则,每年在辖区船舶中评选“诚信船舶”,让诚信船舶享受实际的优惠便利,进而形成“鲶鱼效应”,鼓励和促进航运公司及其船员自觉遵守水运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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