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对船舶工业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提出了相应要求。该《目录》将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

  在船舶配套产品方面,鼓励发展智能环保型船用中低速柴油机及其关键零部件、大型甲板机械、船用锅炉、油水分离机、海水淡化装置、压载水处理系统、船舶使用岸电技术及设备、液化天然气船用双燃料发动机、吊舱推进器、大型高效喷水推进装置、大功率中高压发电机、船舶通讯导航及自动化系统等关键船用配套设备以及高强度船舶用宽厚板、海洋工程用钢、船舶涂料、船用可变桨齿轮传动系统、船舶海上溢油应急处置装备等产品。在海工配套方面,鼓励发展动力定位系统、FPSO单点系泊系统、大型海洋平台电站集成系统、主动力及传动系统、钻井平台升降系统、采油系统等通用和专用海洋工程配套设备。

  在造船技术方面,鼓励发展精度管理控制、数字化造船、单元组装、预舾装和模块化、先进涂装、高效焊接技术应用。

  限制类的船舶项目主要为出口船舶分段建造项目。属于淘汰类的船舶产品主要有采用整体造船法建造的钢制运输船舶、不符合规范的改装船舶和已到报废期限的船舶、单壳油船,挂桨机船及其发动机。属于淘汰类的船舶建造工艺主要有废旧船舶滩涂拆解工艺、船长大于80米的船舶整体建造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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