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交船难”危机愈演愈烈,交船的形势变得空前复杂。部分船企今年计划交船任务难以完成,合同履行情况不容乐观,加上涂层新标准(PSPC)的最后执行日期即将来临,保交船成为很多船企的头等大事。可以说,每一艘交付困难的船舶,都有其特殊情况和各方的利益博弈牵涉其中,船企此时更应立足自身,既要严格把控船舶质量,坚决杜绝质量事故,又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与船东一道寻求解决办法,并在法律和谈判方面做好充分的准备。在船市兴旺时,船舶在建造过程中出现个别部位材料、设备和工艺等方面的瑕疵,会因为船东急于接船而被忽略,不会成为交船的阻碍。但是,这些问题在目前就像一颗颗“炸弹”,极有可能被引爆,船企一旦解决不当,就会造成在建船舶超出合同交付期,甚至引发船舶被弃的风险,从而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

对此,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坚决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是船企应对这一问题的关键。船企要不折不扣地按照质量标准进行生产,使施工效果始终符合标准要求。在坚决杜绝质量事故的同时,船企还应针对PSPC等标准寻找自身的差距,尽快建立满足这些标准要求的工艺体系和生产体制,制定相应的制度,及时并彻底弥补已经存在的缺陷,避免今后产生同样的问题。对不可抗力或偶然疏失等造成的质量问题,船企不仅要通过自身努力予以整改,还应加强与船东的沟通,让船东了解这些问题发生的原因,看到厂方正在采取有效应对措施,从而争取他们的信任和支持,为双方继续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奠定基础,避免“交船难”问题的发生。需要强调的是,在处理监造人员的质量投诉以及船东的质量反馈意见过程中,船企始终要保持平和的心态,因为如果不保持良好心态,就可能会因情况失控而导致双方在某一细小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加大新船交付的难度。不可否认,在航运业持续低述的这段艰难时期,船东的日子也很难过,他们为维护自身利益或转嫁压力,对船舶质量的要求必然会更加严格。此时,船企如果以船东“故意刁难”为由,用对抗取代合作,丝毫无益于问题的解决,最终损害的还是自身的利益。因此,船企现场施工、报验、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人员需要采取正确的态度,合理处理各种质量技诉,促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此外,船企应对“交船难”还应加强风险防范,在法律和谈判等方面下足功夫,提早做好充分的准备。船企要根据船舶建造进度和船东情况,在文件留存和协议变更方面不留漏洞,采取灵活的应对措施。对一些不得不延期的船舶,船企一方面要保质保量完成建造任务,另一方面要有理有据地与船东积极沟通,力争取得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对弃船风险较大的船舶,应提早启动防范风险机制,如邀请权威的第二方法律及仲裁机构介入、做好前期的法律准备工作等;对已完工船舶,应争取拿到船级社出具的报告,使自己处于有利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交船难”对船企的生产组织是一大考验。有的在建船舶因船东要求而延期交付,会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企业原有的生产计划,给生产组织工作带来极大困难。因此,船企还应在生产组织和管理方面付出更多的精力,千方百计采取得力措施,努力打赢保交船的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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