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形势下,船舶工业发展既要着力突出各地区产业特色,又要注意产业链的衔接,才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我国迈向世界造船强国的进程中发挥出最大的能量。
  在工信部颁布的新版《产业转移指导目录》中,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业被13省(区、市)列为优先发展产业。这其中,不仅有辽宁、上海、江苏等老牌造船“强手”,也不乏海南、广西等“后起之秀”。那么,当前的船舶工业已深陷萧条泥淖,因何还能如此受到地方政府青睐?各地在今后船舶工业发展中该如何行动?
  近年来,全国很多地方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区域性的产业发展规划,一些工业产业带应运而生,船舶工业在许多沿海、沿江工业带中占据重要位置,有代表性的诸如江苏沿海临港产业带、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浙江沿海新型临港工业发展带等。这一产业带建设的浪潮,恰与2003年后国际船市进入高峰期重合,由此引发了地方船舶工业的“大提速”,使造船产能迅速提升。
  地方政府之所以钟情船舶工业,主要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事实上,无论是拉动相关产业发展,还是稳定就业、增加税收等,船舶工业对地方经济的贡献都功不可没。但是,看似双赢的表象之下也隐藏了一些问题,如一些地方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一味考虑本地区的经济利益,并未从全国造船业整体发展的高度进行布局,为船舶工业当前的产能过剩埋下了隐患。更为严重的是,某些地方政府罔顾当地船舶工业发展水平和具有的优势,对造船业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造成企业盲目竞争和无序流动状况加剧,无形中也损伤了船舶工业的整体利益。
  眼下,造船业面临空前的难局,而这显然不仅仅是行业自身的问题,因此不可能靠行业一己之力解决。作为全球造船业转移的重要承接地,经过改革开放以来造船人的不懈努力,我国已成为举足轻重的世界造船大国。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协调内部区域间的发展,实现地方利益与行业利益平衡、兼顾,进而推动我国成为世界造船强国,是船舶工业破局发展的一个关键问题。《产业转移指导目录》对此指明了方向,从宏观层面对东北、东部、中部、西部四个区域船舶工业作了定位,其意在于最大化地利用区域产业优势,促使区域间错位发展,避免重复建设,推动产业转移从无序走向有序。因此,各地方政府应在《目录》框架下,基于现有产业基础,充分考虑本地区在资源、交通区位、技术人才、环境容量、配套能力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对船舶工业进行科学规划,找准定位,对符合地区定位的项目予以鼓励和支持,对明显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果断说不,以避免地区间的产业内耗和无序竞争。
  同时,地区间的互补也至关重要,应尽早提上议事日程。东部沿海地区由于拥有优良的岸线资源、先进的造船设施和庞大的设计建造队伍,已形成较强的船舶建造实力,但近年来原材料、能源、劳动力价格屡升不降,使该地区船舶企业生产成本大幅提升;相比之下,中西部地区拥有较为丰富的资源、能源和价格相对较低的劳动力资源,因此,东部与中西部相关省市应根据各自优势建立沟通与合作机制,一方面,东部地区可以将小型特种船舶建造、船配产品制造等产业移向中西部地区,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可以向东部地区输送价格相对低廉的劳动力等资源。这样,各地区的比较优势就得到充分发挥,最终推动我国船舶工业的整体竞争力大幅提升。
  东部谋转型,中西部谋发展。在当前这一大背景下,各地区船舶工业只有做好产业布局,着力突出特色,加强分工与合作,才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在我国迈向世界造船强国的进程中发挥出最大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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