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海宁在嘉兴范围先行启动了小型微型企业货物港务费免征工作。此次港务费减免政策实施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据预计,政策实施后,将每年为海宁小型微型企业减免货港费500多万元,3年累计将减免1500多万元。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于今年6月下发的《关于明确免征小型微型企业货物港务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涉及建筑、仓储、邮政、零售、餐饮、农业、林业、畜牧业、信息传输业等10多个行业的小型微型企业均给出了明确的认定标准,对减免政策的实施提供了较强的操作性。按照小微型企业设定的标准,享受此项政策的企业在100家以上。因此,此项政策的实施也将更好地促进海宁小微型企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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