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吴江地方海事处对一艘遮挡船名标志的船舶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这是吴江海事自今年5月开展遮挡船名、船籍港等船舶标志专项整治活动以来,依法对船舶遮挡船名行为开出的首张罚单。

  8月30日上午10时01分,震泽海事所工作人员在长湖申线明港大桥上游一公里水域进行巡航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艘装载砖料的重载船舶在航行中故意用衣服和杂物遮盖住船舶名称和标识,造成海事人员无法辨认该船舶,无法核对船舶信息,扰乱了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秩序。该行为违反了《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时,不得有遮挡、污损、涂改船名和船籍港等船舶标识”的规定,构成违法。

  海事执法人员立即登船进行取证和检查,发现该船船名为苏盐货62582,多次因遮挡船名或标识行为受到过海事部门警告和纠正,执法人员立即要求该船停靠至海事所码头接受调查。震泽海事所经过详细调查取证后,依据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对该违法船舶和当事人作出了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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