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国务院批复的前海22项先行先试特殊政策,已有14项落实。21日下午,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意味着前海深港合作区的建设已从初始起步阶段进入到加速发展的新阶段。

会议透露,在国务院批复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22项先行先试具体政策中,已经落实和基本落实的有14项,包括已制定出台《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暂行办法》以及允许在前海的符合条件现代企业享受现行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等。

而前海股权投资母基金、产业准入目录和优惠目录、粤港两地律师事务所联营办法等8项政策已专题协调,正在加快落实中,所有政策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全面得到落实。此外,广东省政府已完成《关于支持前海加快开发开放的若干意见》,将于近期提交广东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届时将再次下放部分省级经济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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