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运强国内涵,从保障性、竞争性和引领性整体居世界前列三个方面综合评价,当今海运强国包括欧盟、美国和日本,依据发展环境、国情的不同,分别采取了“政策引导模式”、“海权控制模式” 和“利益共享模式”。

欧盟造就“政策引导模式”

海运发展模式:经过几百年的沉淀、磨合,形成了发达的海运文化、完善的经济政策以及与相关产业的合作关系,造就了其“政策引导模式”。对于投资回报低于市场平均水平、又关系国家安全的海运业,通过完善的海运融资、税收和促进技术进步等经济政策,鼓励各类资金对海运业投资,强调企业间竞争和发展第三方运输。

海运保障性:欧盟的政治、军事、技术和经济实力均很强大,对世界主要海运通道的影响力仅次于美国。欧盟海运业发达,船队规模长期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前10位海运运力大国中,4个属于欧盟,仅这4个国家控制运力就达到4.2亿载重吨。

海运引领性:欧洲近600年来一直是世界海运发展的引领者。在海运规则、技术标准、海运服务等方面均发挥着引领作用,从早期《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到现今提出《鹿特丹规则》、航运碳排放标准等均引领世界海运发展;拥有以马士基班轮公司为代表一批著名海运企业,希腊船王更是长盛不衰。拥有一批世界著名海运中介和咨询公司,相当部分国际海运组织位于欧盟,世界各种海运服务合同文本、仲裁等大都出自欧洲。

海运竞争性:欧洲海运竞争力是世界最强的。海运规模长期位于世界前列,拥有一批全球有影响力的品牌海运企业,世界集装箱班轮公司三巨头全部在欧洲,马士基班轮是全球集装箱班轮运输的领头羊。世界上海运服务贸易顺差的国家基本都在欧洲,2010年德国、英国、丹麦和希腊海运服务贸易顺差分别达到144亿美元、73亿美元、286亿美元和151亿美元;欧洲海运服务业也十分发达,在海运信息、咨询、金融、保险和仲裁服务上,集中了一批有影响力的企业和机构。

美国实行“海权控制模式”

海运发展模式:受马汉的“海权论”影响,注重世界海权控制,在海运强国建设上实行“海权控制模式”:依托美国强大的政治、军事、技术和经济力量,形成综合威慑力和海权控制力,建立国家安全船队保障国家安全需要,并辅以货载保留政策和海运补贴政策。

海运保障性:美国拥有全球最强大的政治影响力量、军事打击力量和经济惩罚力量,以航空母舰战斗群为核心的海军力量更是稳居世界首位,对海运船队发展以保障性为目标。在世界战略要地拥有军事基地,对世界主要海运通道都拥有直接控制能力和影响力。依法组建了由专业化的滚装船、散货船、油船、载驳船、重吊船和客船组成的国家安全船队。《商船法》将沿海运输权问题规定得严密而坚决。以安全保障、商船扶持和市场管理为导向,以法律形式形成了完善的海运保障和政策体系,保证了重要物资海运的控制和关键船队的维护。

海运引领性:依托其强制执行能力,其制定的国内法律和相关行为,在全球具有导向性。依托其技术综合实力,在世界海运技术规则、标准制定和技术发展方向上发挥引领作用。发挥技术创新引领作用,如1994年全球卫星导航系统用于海运,引领导航技术发展方向,并长期控制该项技术,至今欧盟、俄罗斯和我国仍奋力追赶。

海运竞争性:美国海运业竞争性处于落后地位,没有大型国际海运企业,海运服务贸易业也长期处于巨额逆差状态,但对此应有更清晰的认识。由于投资海运业尚不及简单投资美国国债,因此只是对保障安全的船队进行较大政策支持,在其竞争性不强的情况下,仍可持续获得廉价的海运服务,这是其他经贸大国和非军事、非技术强国望尘莫及的、不可能有的条件和战略选择。

日本建立“利益共享模式”

海运发展模式:作为海运的后发者,探索建立了自己的“利益共享模式”,一是强调国家安全利益、国家经济利益与产业利益共享,产业之间利益共享,上下游企业之间利益共享;二是发挥财团作用。在财团内部钢铁、石化、电力、造船、金融和海运等企业形成互动机制。

海运保障性:在海军建设上,利用先进技术迅速建立起了一支强大的海上自卫队,是亚洲最强的常规海军力量。在商业上,一方面通过大量到国外参与资源投资,提高资源掌控能力,实现资源进口以FOB为主,控制海运权益;长期把海运船队作为保障海运的重要手段,建立起规模长期位居世界第二的海运船队,进出口重要物资三分之二实现日本船队运输。

海运引领性:十分重视世界重要通道海运安全问题,积极参与打击海盗、海上恐怖活动,通过政府和民间协会等多种途径,积极参与维护马六甲海峡通航安全。结合自身实际和海运业高风险、低回报周期性行业的特点,形成了发展海运的“利益共享模式”,对许多海运后发国家具有借鉴意义。通过其规模巨大的海运需求、先进的造船技术、世界第二海运船队、多个著名海运企业、日本船级社(入级船舶吨位居世界首位)等综合优势,在世界海运规则、技术标准制定以及新技术应用中发挥积极作用,当前特别表现在节能和减排技术上。

海运竞争性:海运船队规模长期位于世界前两位,并保持了技术的先进性。拥有以MOL、NYK和K-LINE为代表、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运企业。海运服务贸易出口居世界前列。2005–2007年日本海运服务贸易出口以256亿美元、277亿美元和319亿美元列世界第1位,2008年后被丹麦超过。

对我国海运发展模式的启示

尽管欧盟、美国和日本建设海运强国环境和历程不同,但是强烈的海洋意识,对海运的双重作用的深刻感知和创新精神值得我们学习。这些国家之所以成为强国,在于其不断的创新,谋划适合自身特点的海运强国建设模式。

在中国特色海运强国建设中,由于我国综合国力与美国存在巨大差距,在长时期内不具备借鉴美国的条件,但一个世界霸主始终保持的安全意识和创新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在风云变幻、局部战争时有发生、各种突发事件频发和弱肉强食的世界,作为世界第二经济和贸易大国,如何发展好海运,利用其全球网络,维护国家安全值得我们思考;日本发展海运值得我国借鉴的是建立海运产业链,通过市场和资本纽带,实现与上下游企业合作共赢,提高整体竞争力;欧洲航海大发现形成的海运带动国家全面发展的时代虽已成过去,但其形成的海运文化,完善的海运融资、税收政策,为其长期保持竞争力创造了环境,当前特别值得我国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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