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受业主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委托,对8000KW海洋救助船建造工程监理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标准: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单位;

3.2 取得国务院有关部委、省、直辖市的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具有船舶监理业务甲级监理资质证书;

3.3 独立于建造单位和招标机构的、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服务的监理单位;

3.4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7月8日至2013年7月12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9: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在中国交通进出口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

6、所有投标书应于2013年7月29日上午10:00 时之前递交至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

7、定于2013年7月29日上午10:00 时,在北京市交通建设招投标服务中心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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