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上午,记者从“江苏水上高速路建成十周年”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据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调查显示,十年来,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带来直接增量效益151.22亿元,减损效益127.43亿元,对上下游产业的影响和拉动效应4445.10亿元。累计产生效益达4723.75亿元,占江苏省GDP的1.49%。

据悉,自2003年7月1日实施“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该定线制提出“大船分道、小船分流”,规定大型船舶在深水航道中按各自靠右的航行原则行驶,中间由分隔带或分隔线隔开;小型船舶沿深水航道外侧200米范围内的推荐航路行驶,深水航道(标准宽度为500米)则作为上、下行小型船舶的自然分隔带。“定线制的实施,不仅解决了‘规则’与航路的关系,改善了长江江苏段通航秩序,同时还满足了港航企业航路改革要求,实现了与国际航行规则接轨。”江苏海事局副局长王士明介绍说。

据了解,自2012年,太仓港成为全国首个获准享受海港待遇的内河港口,长江江苏段港口正全面向海港转型升级。十年期间,国际航行船舶货运量超两倍,外国籍船舶货运量翻三番;万吨级码头从120个增至340个;江苏沿江亿吨大港跃升至7个,占全国亿吨大港总数的三分之一。江苏海事局通航处处长李宏兵说,“长江江苏段正在向‘国际海港区’迈进,但还需要在相关配套的法规建设方面加以完善,这首先体现在收费制度上,力争与海港享受同样的待遇,其次是希望通过省去引航员等规定,减少船舶运行周期较长的问题。”目前,长江正全面建设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工程,建成后5万吨级海轮可直达南京,第五、第六代大型远洋集装箱船和10万吨级散货船可减载乘潮通航。江苏海事局指挥中心主任马长宏说,“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进江船舶大型化的发展趋势和-12.5米深水航道建设,开展航路设计及航标配布优化工作,特别是针对福姜沙水道和镇江尹功洲航段两个重要节点的改造,进一步完善锚地设置和航行规则,对长江江苏段船舶定线制规定进行持续修订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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