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造船业产能利用率只有75%,化解过剩产能、进行结构调整势在必行。

国务院日前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提出造船业要进行结构调整,化解过剩产能,鼓励现有造船企业向海工装备领域转移。

  化解过剩产能

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当前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五大行业产能严重过剩的矛盾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数据显示,2012年底,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尽管这些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但仍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

事实上,不仅仅是中国,船舶行业的产能过剩是全球性问题。当前全球造船能力达2亿载重吨左右,2012年全球新船订单仅4686万载重吨,今年1至9月新船订单8396万载重吨。即使今年新接订单量出现好转,在工信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李东看来,未来数年内也不会出现2007年船舶业高峰期时的好景象。

专家预计,未来三年全球造船年均需求量约为7000至9000万载重吨,全球产能过剩将超过50%,船舶企业普遍面临订单不足的局面。中国产能约占全球产能的40%,韩国约占35%,日本约占25%。截至2012年底,中国拥有造船产能8000万载重吨,产能利用率约为75%。

为此,工信部提出今后将严格控制新增造船、修船、海工装备基础设施(船台、船坞、舾装码头),坚决遏制盲目投资;围绕环渤海、长三角、珠三角发展海工装备产业集聚区,引导部分造船产能向海工装备领域转移;沿海和长江一带大量投机性中小船厂目前大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将引导这些企业退出船舶行业。

不过,李东认为,产能过剩的背后仍有空间:“尽管我国船舶工业低水平、同质化的产能过多,但同时也面临高端产能缺乏的双重局面。特别是在高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上,所占国际市场份额仍较低。”他表示,产能过剩并不等同社会资源投入等会紧缩,特别是对提供技术装备这种战略性产能的行业,要扶优扶强,支持培育优强企业的发展,同时鼓励中小型造船企业面向细分市场实施差异化竞争,向“专、精、特、新”的方向发展,在优势领域形成特色和品牌。

  向海工装备转移

《指导意见》提出,要鼓励现有造船产能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移。

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航运市场分析部副主任周德全表示,在船舶行业,因为既有的企业已经很多,产能已经严重过剩,近年来利润下降,所以进入行业的企业已经很少。行业调整的关键在于,化解当前已有的大量产能。

周德全认为,船舶行业的下游行业为航运业,航运业当前供需失衡严重,市场运价过低,虽然8月份看到了缓慢的复苏,但是依然处于低谷。所以,他表示,在此背景下,船舶行业新增产能的扩张已经不太多见,船舶行业的重点不在于遏制新进产能,而在于消化已有产能。

事实上,在《指导意见》出台之前,国内有实力的造船厂已在积极向海工领域进军,诸如中国重工(601989,股吧),中国船舶(600150,股吧)等都在大力推进海工装备的占比。

中信建投一位不愿具名的分析师表示,鼓励造船产能向海洋工程装备领域转移方向很对,只是该领域门槛较高,并不是每个造船厂都有能力进入。他认为,目前在海工装备生产方面,比较有能力的还是几家大的造船厂,主要有中国重工下属的大连造船厂,中国船舶下属的外高桥(600648,股吧)造船厂,以及中远船务和友联船厂等。

周德全也表示,这个意见方向很好,也是当前的大势所趋,但是基于早前的一些经验教训,要遏制众企业蜂拥而至的情况,还要考虑造船企业的具体情况、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转移。若造船企业盲目进入海工装备领域,还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产能过剩的现象。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周德全强调指出,当前对造船行业产能的控制,也要坚决抑制早前盲目追求以拉升GDP的不正之风,理性投资,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理性生产。

鉴于此,《指导意见》提出要支持造船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

对此,中金公司认为,国内造船行业的兼并重组主角无疑是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即“北船集团”)和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即“南船集团”)这两大国有集团,而中船重工和中国船舶作为上述两大集团的上市旗舰,最有可能成为承担并购整合者角色的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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