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们有6~7条2万多吨的小船被封存没有运营,这些船基本都符合政策中所列的拆船可获补贴的标准,预计会陆续拆掉。”

在看到《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下称《通知》)后,中海发展总会计师王康田预计,旗下30多条上世纪八九十年代订造的老旧船,终于有“资本”陆续淘汰了。

昨天,交通部、财政部等部委的官方网站上同时挂出了上述《通知》,对航运企业拆船补贴的政策措施及实施对象等进行了更新。

相比2010年颁布的相关拆船补贴政策,新的《通知》最大的变化是将补贴资金前置。“补助资金按各50%的比例分别在完成拆船和造船后分两次发放”的新规定,让此前很多有心拆船但无力造船的航运企业,重新燃起了拆船的决心。

补贴前置鼓励拆船

《通知》规定,鼓励具有远洋和沿海经营资格的中国籍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提前报废更新。根据不同船舶类型、提前报废年限,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按1500元/总吨的基准对报废更新的船舶给予补助。拆解船舶后更新船舶的,新建造船舶的总吨应不小于拆解船舶的总吨。

这样的规定,与2010年时颁布的相关促进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报废方案差别并不大(补贴基准略有增加),不过在补贴资金的发放顺序上,则从原来的拆船造船均完成后才补贴变为了“补助资金按各50%的比例分别在完成拆船和造船后分两次发放”。

“这几年我们也拆过几艘船,但基本没获得过多少补贴,主要是这两年也没有下新订单造船,毕竟在现在的航运形势下,再造船只会加剧运力的过剩。”王康田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指出。

根据《通知》中的规定,可以获得补贴的“拆解老旧运输船舶和单壳油轮”,应满足的条件之一是强制报废船龄或单壳油轮限期淘汰时间提前1年~10年(含1年、10年)拆解,这也意味着,很多近年来新成立的航运企业,无法享受到拆船补贴的优惠政策。

以干散货船为例,一般强制报废的船龄在33年左右,而按照《通知》的规定,船龄在23年以上的干散货船如果提前报废,就有望拿到补贴,而这样的船只,在中海发展就有30多艘。

“这些老旧船吨位不大,固定成本却很高,油耗也高,并不适合投入目前的低迷市场运营,但由于拆船需要成本,造船更需要资金,之前公司也没有下决心去多做拆船,而是将其封存暂停营运。”王康田告诉本报记者,现在新的拆船补贴政策出台后,这些船也会陆续进入淘汰通道了。

而与中海发展持同样想法的航运公司不在少数。记者昨天咨询多家航运公司就了解到,企业会在《通知》的指引下加速老旧船舶的提前报废,而在此政策之前则因为经营困难、资金短缺而能撑就撑,主动进行拆船报废的并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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