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基础设施建设、船舶制造、航运管理与交易等方面均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因此,航运与金融与生俱来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而且金融服务业对航运业的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统计资料显示,当前全球每年与航运相关的金融交易规模高达几千亿美元,其中,船舶贷款规模约3000亿美元,船舶租赁交易规模约700亿美元,航运股权基金和债券融资规模约150亿美元,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下称自贸区)关于航运及金融政策的放开,使得与航运金融有关的航运产业基金获得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随着航运金融的发展,航运产业基金逐步成为解决金融危机后银行退出带来的航运融资缺口的重要方式。德国KG基金、新加坡海事信托、伊斯兰基金等成为全球航运基金的代表。今年来,我国航运产业基金发展十分迅速,目前形成了包括上海航运产业基金、中国船舶(600150,股吧)产业基金、浙江航运产业基金、大连港(601880,股吧)航基金在内的一些产业基金。这些基金对发展航运金融,振兴航运产业起到了关键作用。

运行中存在的四大问题

第一,融资渠道单一,沦为官办PE。

由于航运产业投资基金募集金额一般达到几十亿甚至上百亿,因此采用公开募集方式往往效果不好。新加坡海事信托采用公募方式,最后的市场表现并没有预期好,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中国航运产业基金刚刚起步,应先选择私募,等时机成熟后再考虑公开募集。

采用私募方式募集资金可实现发起人的有效组合,通过政策性银行介入实现政府的管理,同时通过航运企业、船舶制造企业的参与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所以,私募是目前的最佳资金募集方式,中国主要的航运基金基本都将采用这一机制。

然而,中国航运基金定向募集的问题在于募集时间较长,如上海航运基金经历了数年才挂牌,其中与基金募集的问题有一定关系。国外的航运基金对于投资人的限制较少,如德国KG基金的投资人一度共有438843人,许多中产阶级都是基金的认购人。由于航运产业基金是作为一个产业基金而设立,并非单纯的私募基金,体现政府对于航运产业扶持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视,因此中国的航运产业基金具有明显的官办PE色彩,主要是政府和国企在参与,民营及外资的比重较小,好在浙江航运基金开创了外资引入的先河,自贸区的设立同样为航运的融资开放打开了一扇门。

第二,投资领域庞大,投资重点不清晰,投资标的较少,投资专业人才缺乏。

从中国航运产业基金的投资领域描述中,我们可以看出,航运产业基金肩负太多的救市重任,在投资功能方面反而有所退化。以融资租赁为例,截至2012年底,浦东新区共有融资租赁公司74家,但专门从事服务航运业的专业融资租赁公司只有内资试点1家、外商投资3家、崇和实业等少数几家民营企业。

另外,在投资选择中,航运产业基金可以利用运价指数FFA来对冲航运投资风险,但在中国,这样的航运衍生金融工具相对缺乏,使得产业基金自身的运行风险加大。

同时,航运基金的投资人才严重缺乏。由于航运的特殊性,航运产业基金不同于一般基金,专业性和实践性都特别强,我国在融资租赁领域有一定的人才基础,但在航运金融衍生品、海工设备投资等新型投资领域则是人才寥寥。

第三,退出机制不畅。

国际上产业基金的退出方式主要以IPO、股份转让、股份回购、清算结束等方式为主,其中IPO和清算结束方式使用较多,中国航运产业基金退出渠道不畅,股份转让是目前主要的方式。如果不能解决IPO的问题,则不能真正建成航运金融中心。

第四,监管机制严格,法律规定限制。

在监管机制的设立方面,中国目前对航运产业基金采取了比较严格的监管。如中国产业基金管理条例,规定了航运产业基金的募集成立需要经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审批,同时,若涉及金融领域,则需要保监会、证监会等批复,若涉及对外股权投资,需要商务部的批准。

同时,从组织机制的角度看,在我国现行合伙法的制度框架下,国企不能担任普通合伙人,因此与国外普遍使用合伙制相比,如上海航运产业基金,就采用了公司制的基金模式。这样基金管理人可以更好地介入航运基金的管理,从而防止基金风险和保证基金运行方向。但实际上,并没有体现出明显的效果。因此,如何有效地将合伙制对于基金人的激励和公司制对于基金管理人的作用结合起来,就成为我国航运产业基金组织形式的重点。

航运产业基金政策设计

自贸区的设立为航运和金融产业带来了新的机遇。目前,在自贸区公开的制度中,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些与航运有关的政策,例如:

第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自贸区发挥与外高桥(600648,股吧)港、洋山深水港、浦东空港枢纽的联动作用,加强与自贸区外航运产业集聚区的协同发展。

第二,拓展航运中心功能,提高服务水平:自贸区发展航运金融、国际船舶运输、国际船舶管理、国际船员管理、国际航运经纪等产业,发展航运运价指数衍生品交易业务。

第三,航运政策创新:自贸区实行具有竞争力的国际船舶登记政策,建立高效率的船籍登记制度。自贸区内企业可将“中国洋山港”作为船籍港进行船舶登记,从事国际航运业务。

第四,扩大开放水平:自贸区内注册的融资租赁企业,或金融租赁公司在区内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也将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政策从提高服务水平、拓展中心功能、扩大开放水平、创新航运政策、加强基础设施等方面总体指明了航运市场的开放和改革方向。但这些政策仅仅提供了一个方向性的开放路径,一方面,许多政策还需要推出实施细则,另一方面,这些政策对航运产业基金运行问题的解决缺乏针对性对策思路。因此,基于自贸区的政策开放,接下来我们提出总体的航运产业基金政策创新的设计思路。

目前的政策方向为发展航运产业基金提供了良好的环境,但我们从上海航运中心和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长远角度出发,自贸区的政策创新还应该不断细化,可从三个层次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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