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和阿拉伯埃及共和国苏伊士运河经济区总局关于埃及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的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在开罗签署,商务部部长高虎城与埃及苏伊士运河经济区总局主席达尔维什分别代表双方在协议上签字。

根据《协议》,双方将共同为苏伊士合作区的建设、招商和运营提供支持和便利。中方将推动有实力、具有科技含量的企业到苏伊士合作区投资发展,鼓励金融机构为苏伊士合作区及其入区企业提供融资便利,提供对苏伊士合作区的发展规划咨询和对埃方人员的培训。埃方将对苏伊士合作区提供经济特区的相关政策支持,在公共服务、税收优惠、外国员工比例等方面作出安排。《协议》明确了在中埃经济、贸易和技术合作混合委员会框架下,中埃两国有关部门将成立苏伊士合作区相关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合作区建设运营中出现的问题。

目前,苏伊士合作区正在积极推进6平方公里扩展区的建设工作。《协议》的签署,表明了中埃双方共同推进苏伊士合作区建设发展的意愿,进一步确立了苏伊士经贸合作区的法律地位,将推动合作区取得进一步发展,打造中埃两国产能合作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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