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委会给予船运企业执行承诺五个月宽限期

新欧洲7月7日报道,欧委会当天发布了一系列承诺并给予船运企业五个月执行宽限期,以方便企业有充裕的时间向客户调整透明度水平。消息称,从2016年12月7日起,运输企业不得发布或者通知只含有固定金额或比例的综合费率上涨(GPI)信息。为使未来价格信息对客户有用,运输企业发布的价格将至少包括五个主要组成部分,发布的价格在发布有效期内是最高价格,且价格消息发布至少31天后才能生效。上述要求不适用于与买方的含既定费率的现有协议,或针对买方特殊要求的协议。

今年2月,欧委会邀请利益相关方对十四家船运企业的承诺进行评议,并在五个月之后接受了这些承诺,以处理这些企业间的协同行为。这十四家船运企业包括中远。中海运虽然当时准备提价,但因为今年2月进行重组,实际上退出了市场。欧委会竞争委员维斯塔格表示,竞争性船运价格对欧洲企业和欧盟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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