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国家开发银行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在上海签署《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十二五”期间开展融资金额为900亿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银企合作。

  根据协议,国开行将对中海集团境内外船舶购置、境内外码头、修造船基地和物流基地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融资安排,并发挥中长期投融资优势和下属国开金融、国开证券、国银租赁等机构的协同优势,向中海集团提供“投、贷、债、租、证”等多产品、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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