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压缩管理层级,就意味着机构重组,甚至公司关闭,进而需要减少管理职能和工作岗位,这需要强势的领导掌控和长期的坚持推进。

  已经成为中国第一、世界第二大远洋运输企业的中远集团,在向真正的现代化跨国企业迈进的道路上,依然面临许多历史遗留难题。

  审计署于近日公布的对中远集团的审计报告中指出,至2009年底,中远集团所属企业法律层级多达11级,五级及以下子公司多达763家,占66.8%,总部对这些企业难以实施有效控制。

  “航运企业涉及的业务领域和链条比较广,普遍存在管理层级较多的历史问题,不过,法律层级多达11级的情况还比较少见。”昨天,多位航运企业的高层对本报记者坦陈。

  对此,中远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之所以会形成如此多层级的企业组织架构,与中远成立较早、遗留许多历史问题不无关系。

  上世纪60年代,中远集团的前身“中国远洋运输公司”成立,同时还成立了广州分公司,随后几年,上海等区域分公司相继成立,这些公司随后都转变为子公司,旗下分别拥有油轮、集装箱、干散货等多种船队,每家子公司都机构庞大。之后,多家船厂、船务代理公司、船舶燃料供应公司又相继被并入中远集团,中远的投资范围也扩大到更多领域。

  中远一位管理层回忆,20年前,中远制定的战略是“下海、登陆、上天”,下海就是搞航运,登陆就是搞房地产,上天就是搞航空货运公司。结果到1998年,公司的全年利润只有5.18亿元,主营业务航运业也出现亏损。业务领域和投资范围的广泛,也导致管理层级越来越“复杂”。

  1998年,刚刚被任命为中远集团总裁的魏家福,开始对中远的“混乱格局”进行梳理,并将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定义为从跨国经营向跨国公司转变。随后,油轮、集装箱、干散货等船队开始按照业务板块来重组划归,中远散货运输有限公司和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相继落户天津和上海。而与此同时,中远在海外也成立了更多的实体来为其海外船队、码头甚至是物流业务服务。

  “有时候为了避免相关投资经营风险,航运企业在海外购买船只都会注册成立一家单船公司。”另一家航运公司的业内人士对本报记者指出,作为传统老牌国有企业,还有很多“三产”需要处理,这些“三产”也可能因为某些利益关系,拥有多层级的“子孙公司”。

  事实上,管理层级过多,是大型国企普遍存在的问题。2009年,国资委曾下发《关于调查中央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有关情况的通知》。2004年6月,国资委下发了《关于推动中央企业清理整合所属企业减少企业管理层次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也要求,2005年底前,原则上将央企法人管理层次基本控制在三层以内。

  但这对大部分央企来说,都是很难迅速实现的“美好愿望”。一家央企的负责人就对记者坦陈,压缩管理层级,就意味着机构重组,甚至公司关闭,进而需要减少管理职能和工作岗位,这需要强势的领导掌控和长期的坚持推进。

  审计报告中也指出,中远集团已通过法律架构调整,将法律层级缩短为9级,并继续推进精简管理链条工作。而中远集团方面前日也对记者表示,目前大部分公司的管理层级已精简为最多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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