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部分董事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谭作钧先生请求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任大德先生请求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曹坚先生和林纳新女士请求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上人员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谭作钧先生、任大德先生、曹坚先生和林纳新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期间,在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兢兢业业,勤勉尽责,完成了董事会确定的各项任务,公司董事会对他们长期以来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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