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舜天船舶 公告编号:2012-054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10月9日上午9:3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A座4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军民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647,14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4,700万股的69.15%。

董事长王军民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刘向明律师、沈玮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进行,无否决或取消议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福地房产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关于对外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具体内容已于2012年9月21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12-049)。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647,143股,其中赞成票101,647,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2. 审议通过《关于证券投资的议案》:

《关于证券投资的公告》具体内容已于2012年9月21日公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12-050)。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01,647,143股,其中赞成票101,647,14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刘向明律师、沈玮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出席现场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鼎英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

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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