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航运公安局400吨级消防船建造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交通运输部审查通过,项目业主为长江航运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长江航运公安局现委托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设计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目标和主要内容:

长江航运公安局400吨级消防船建造主要建设内容为:

本项目拟建4艘400吨级消防船,拟配属武汉、南京、南通、苏州分局,首制船配属苏州分局。本船主要用于长江中下游港口、船舶及水上设施消防监督指挥、灭火救援等应急抢险救灾任务,可救助、拖离遇险船舶。船舶主要规格如下:

船长:39米 ;

船宽:9.6米 ;

排水量:450吨 ;

航速:最大速度14节;

人员配备:满足6人的战备值勤的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拟建造消防船的技术设计、现场咨询服务、图纸送审及建造工程招标技术文件编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能力和信誉条件:

资质条件:

依法组建,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须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船舶设计资质证书或船检部门开具的证明文件,开展船舶设计业务5年以上;

财务要求: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不得连续有亏损;

业绩要求:有1个及以上类似工程设计业绩;

信誉要求:重合同、守信誉;

设计负责人资格:高级及以上相关专业职称;

其他要求:近五年内承担的工程设计无重大设计缺陷或设计质量问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具有“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能力和信誉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于2012年12月26日至2012年12月30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538号同成广场A座一单元1503室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停止出售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元,汇款至如下账号,招标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误,概不负责。

单位名称: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21861206018010070672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花桥支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上午10:30分前(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13年1月15日上午10:30分(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政府网(www.cjhy.gov.cn)及中国水运报(www.zgsyb.com.g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江航运公安局

联 系 人:帅利

地 址:武汉市江汉区黄陂街10号

联系电话:027-82766103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汉口建设大道538号同成广场A座一单元1503室

邮 编:430022

联 系 人:王达

电 话:027-82863226

传 真:027-85563393

电子邮件:whnywy@163.com

开 户 行:交通银行花桥支行

账 号:421861206018010070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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