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船集团以装备公司为主体申报的AP1000钢制安全壳和设备模块两项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取证项目顺利通过了国家核安全局专家委员会会议的审议。

  专家组的书面意见是:建议给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颁发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这标志着集团经过三年的努力完成了核电钢制安全壳和设备模块制造取证的阶段性胜利,在经过行政审批和公示环节后,集团即可获得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这既是集团核电取证工作的圆满结束,也是承担集团核电产业发展重任的装备公司进军核电市场的良好开端,对集团重工产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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