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船舶工业国际竞争力大幅提高,综合水平跃居世界前列,同时,我国融资租赁业得到了长足发展,船舶融资方式呈现多样化特点。“金融业的支持对于船舶工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挑战、加速发展方式的转变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李东近日表示。他希望今后几年,金融业加大融资支持力度,为我国船舶工业转型升级作出更大贡献。

2012年以来,低迷的航运市场严重冲击了造船市场,三大主流船型市场成交量出现较大幅度萎缩,船舶融资市场也呈现萎缩态势,国际传统船舶融资银行纷纷缩减船舶信贷规模。但在此期间,国内的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却加大了对节能环保和高附加值、高技术船舶的支持力度,加强了与骨干船企的战略合作,为稳定航运市场和造船企业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针对“十二五”期间我国船舶工业转型升级的需要,李东呼吁金融业给予船舶企业发展以大力支持。首先,继续加大对骨干船企的支持力度。金融机构应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把信贷投向与产业政策协调配合,根据产业政策导向和发展重点合理配置融资资源;加大船舶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及保函发放力度,帮助骨干船企稳定现有出口船舶订单和积极争取新船订单,使融资竞争力转化为接单竞争力;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效控制和压缩对落后产能的信贷投放。

其次,以金融手段促进船舶产品结构调整。目前,我国船舶工业高端产品所占的市场份额仍然不高,产品结构升级已经成为船企在多变的市场中取得发展的必经之路。金融机构要对船企发展绿色节能型船舶和高技术船舶给予更多的金融支持,特别是对于一些涉及金额较高、技术含量较高的战略型、里程碑式产品,支持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最后,应支持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等新兴产业发展。我国船舶工业在海工领域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和韩国等先进国家相比依然存在一定差距。目前,国家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专项规划,以扶持海工装备产业发展。金融机构要加大对重大海工装备项目的融资力度,促进我国海工装备市场份额的快速提高。

此外,李东还建议金融业支持船舶工业完善产业链体系。金融机构在支持造船企业的基础上,要加大对高技术船舶配套产品生产企业、新兴船舶生产服务企业的支持力度,并加强对航运企业、造船企业和船舶配套企业合作发展的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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