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中船股份  证券代码:600072  编号:临2013-009

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2年12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了《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提示性公告》: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集团”)拟将持有的本公司34%的股权无偿划转给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船集团”)。

2013年4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公告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02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1、中国证监会对中船集团公告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2、核准豁免中船集团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持有中船股份162,666,059股,约占中船股份总股本的3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中船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162,666,05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江南集团持有本公司股票28,727,52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中船集团,未发生变更。

本次国有股权划转尚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公司将密切关注国有股权划转事宜,并就进展情况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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