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振华重工与山东菏泽东明县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在棚户区改造、水系治理、配套设施等工程投资建设项目建立和完善双方战略合作机制,促进双方长期战略合作与交流,推动双方共同发展。振华重工财务总监王珏,东明县委副书记刘培廷等双方领导出席签约仪式。

近年来,东明县把加快城镇建设作为支撑工业、带动农业、繁荣服务业、改善民生的重大举措,大力实施以人为本的城市化战略,使群众居住环境不断改善。同时,为抢抓国家三年棚改计划政策机遇,当地县委、县政府在扎实推进2016年7个棚改项目、基本完成2200户棚改任务,坚持超前谋划、统筹推进2017年的棚改工作,计划组织实施23个项目、改造棚户区13000多户。

此次框架协议的签订,不仅是为了改善当地居住环境,推进城乡建设,更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开展投资、产业合作,进一步打造东明县城市名片。振华重工将整合中国交建资源,利用自身优势投资建设或参与建设东明县棚改安置房,水域扩建与改造,公路,学校,医院,市政基础设施等,促进东明县的产城相融。

刘培廷指出,与振华重工这样享有国际声誉的企业合作,对于提升东明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要以此次签约为契机,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优质的服务,东明县将严格按照协议签订的议项,全力以赴完成房屋征收等工作,确保各项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

东明县委县政府、发改委、财政局等相关负责人,县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农发行,中交华东区域总部、中交水规院、中交三公局相关负责人,振华重工投资事业部相关负责人等参加签约仪式。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