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天船舶收重大诉讼通知书

舜天船舶(股票)9月1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市分公司就与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的海上、通海水域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于2016年5月25日向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其后,法院受理了该案。2016年9月12日,公司收到了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和《民事起诉状》。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舜天船舶向中国人保赔付人民币462,087.88 元及公估费23,596 元并支付前述款项自中国人保赔付被保险人货损之日至舜天船舶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2、请求判令舜天船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诉讼的事实与理由:2015 年12 月15 日,舜天船舶所有的“闽光6”轮承运了中国人保承保的13,599.599 吨钢材自曹妃甸港运往汕头港,运输途中货物因海水锈蚀发生货损。涉案货物的被保险人向中国人保提出索赔,中国人保于2016 年5 月10 日向其赔偿了462,07.88 元。经被保险人转让,中国人保现已取得了涉案货损的代为求偿权,故向法院起诉舜天船舶。

判决和裁决情况: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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