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用不到一年的时间,把许多人心中的问号变成了感叹号,让负债86亿元的上市船企涅槃重生,让数万股东和职工无助的眼神化作对未来的希望。”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1日举行的“2016年度十大典型案件颁奖典礼”上,河海大学法学院院长杨春福如此点评居十大案件首位的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案。

作为江苏最大的国有上市船企,舜天船舶曾风光一时,然而,随着国际航运与船舶市场的持续低迷,以及企业运营中的重大失误,舜天船舶自2014年起出现巨额亏损,经营陷入困境。2015年,公司股票被处以“退市风险预警”特别处理。

2015年12月22日,中行崇川支行向南京中院提出对舜天船舶进行破产重整的申请。针对舜天船舶资产效能低、债务负担重、面临退市风险等多重困难,在南京中院主持下,经研究论证与各方协商,最终开出重整“药方”,即采用债务重整与重大资产重组同步并行的方式,通过剥离亏损资产、注入优质资产,同时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把握时机,高效挽救企业。

该方案经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表决,均获得高票通过。经逐级报请最高法院启动与证监会的会商机制,参考证监会并购重组专家咨询委员会出具的专家咨询意见,南京中院于去年10月24日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舜天船舶重整程序。去年12月16日,舜天船舶完成了证券监管部门对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行政审批工作。目前,重整计划已基本执行完毕,债权人债务得到全额清偿,公司股票也将于近期复牌,舜天船舶重整取得圆满成功。不久前,该案入选2016年度全国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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