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船集团党组纪检组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季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压实纪委书记责任,推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委书记队伍。

严肃通报问题。自2012年5月党组纪检组印发并执行《关于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向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进行工作汇报和年度述职的暂行规定》以来,大多数成员单位纪委书记能够认真履职尽职,狠抓纪律和作风建设,在做好工作的同时严格执行季度报告工作制度,但也存在着应报未报、报告不及时、报告内容不具体等问题。《通知》分析了近年来季度工作未报告率,批评了个别单位不报告或报告拖拉的现象,点明了一些单位报告内容重点不突出、不具体,空洞乏味套话多以及缺少数据和事例支撑等问题。

严格报告要求。党组纪检组创新方式方法,要求各单位每季度末不再撰写书面报告材料,而是认真填写《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成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季报表》,对问题线索处置、执纪审查、实践“四种形态”、问责、建章立制、巡视整改等11个大项内容、30个工作要点逐一报告,并在下季度首月上旬报党组纪检组,同时抄送同级党委。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告的,特殊原因消除后要及时补报,并说明原因。

严厉考核倒逼。党组纪检组把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季度报告工作情况纳入对纪委书记年度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报告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参考,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把中船集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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