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没钱?天海防务撤单还要打官司

图:2016年:11月18日,江苏大津重工(位置 评论 新闻)举行为美克斯海洋工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建造的自升式多功能服务平台(船体号DJHC8008)下水仪式。

11月29日,天海防务(股票)发布公告,旗下佳船进出口及江苏大津重工与美克斯海洋工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两份总计1.16亿美元的建造合同,因为船东发生重大财务和债务危机无法按期支付货款履行合同,公司已决定对美克斯提起仲裁申请,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避免公司遭受损失。

附:天海融合防务装备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提起仲裁的公告

一、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2015 年 6 月 15 日,上海佳船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船进出口”)

及江苏大津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津重工”)与美克斯海洋工程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美克斯”)签订了两份名为《Shipbuilding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of One (1)

Self-Elevating Liftboat》 (船号: DJHC8008)、《Shipbuilding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of One (1) Self-Elevating Liftboat》 (船号: DJHC8009) 的建造合同,合同总金额各为5,800 万美元,共计 11,600 万美元。合同对船舶价格、支付方式、违约情形、违约救济手段等作了具体规定。合同签订后,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开展了船舶的设计与建造工作。目前,DJHC8008 船已处于完工待交付状态,DJHC8009船已处于下水后的完工调试状态。

2、合同履行情况:船舶进度款方面:合同签订后,美克斯按约向佳船进出口支付了DJHC8008 船建造合同项下人民币4,560万元,但未全额支付合同项下的第二期进度款290万美元,而该款项原本应在船舶开工时付清,构成买方违约。在DJHC8009船建造合同项下,佳船进出口仅收到美克斯海工支付的人民币3,267万元,未全额收到合同项下第二期进度款531.5万美元,而该款项原本应在船舶开工时付清,同样构成买方违约。在船舶交付时间方面:美克斯同佳船进出口约定在2017年3月31日交付DJHC8008船;之后,美克斯以租约延后为由,要求按照建造合同约定的2017年6月15日交船;之后美克斯再以租约延后为由,要求延后到2017年9月30日;最后,在美克斯的要求下,双方确定该船的交船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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