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早间,天海防务公告称,收到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关注函,要求补充披露上海丁果与重整投资人约定收益分成的具体安排;收益分成安排是否属于重整投资人取得转增股份的对价之一;上海丁果是否通过本次重整实现套利等。

天海防务公告截图

11月16日,天海防务披露《关于签署重整相关协议、全额收到重整投资金暨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称已与各重整投资人签订重整投资相关协议,并已全额收到重整投资金。

其中,厦门隆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厦门隆海)指定厦门隆海重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隆海重能)作为重整投资人,投入7000万元重整投资金;上海丁果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丁果)指定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厦门信达)、冯翠英等13名自然人作为重整投资人,合计投入82875万元重整投资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其从本次重整获得的受偿款投入31929万元。

深交所对此下发关注函,要求说明上海丁果未直接参与重整的原因,上海丁果及其关联方是否向相关重整投资人收取服务费、通道费或手续费等费用,是否与相关重整投资人签署其他协议或存在其他利益安排等问题。

11月27日,天海防务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下称《回复》),就前期深交所对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关注问题进行回复。

12月1日的关注函要求天海防务对《回复》中的相关事项进一步说明。关注函提到,上海丁果指定的重整投资人合计投入82875万元重整投资金,取得约44558.37万股转增股份,约占重整执行后天海防务总股本的25.79%;上海丁果与除厦门信达、冯翠英、陈彤维之外的其他11名重整投资人约定了收益分成安排。

关注函要求,说明上海丁果指定的重整投资人取得转增股份的比例远高于意向控股股东厦门隆海指定主体隆海重能的合理性,相关转增股份是否属于其根据《重整投资框架协议》《重整计划》及其他相关约定应当取得的份额。

补充披露上海丁果与上述重整投资人约定收益分成的具体安排,包括不限于分成条件、分成比例、支付安排等,说明上海丁果与上述重整投资人约定收益分成安排的原因及合法合规性。

说明收益分成安排是否属于重整投资人取得转增股份的对价之一,相关对价是否应当支付给上市公司,上海丁果是否通过本次重整实现套利,是否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此外,11月27日天海防务在《回复》中提到,隆海重能取得转增股份价格仅0.32元/股的定价依据为“根据其业绩承诺、锁定期、未来经营贡献、资金筹集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对此,12月1日的关注函要求,说明隆海重能对公司未来经营的具体参与方式、预计贡献及其具体体现,是否会损害公司业务独立性,将隆海重能对未来经营贡献作为本次重整转增股份定价依据之一的合理性及合法合规性。

同时,说明将隆海重能资金筹集情况作为定价依据之一的合理性及合法合规性,是否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

资料显示,天海防务从事船舶与海洋工程研发设计、船舶与海洋工程监理和技术咨询、船舶及船舶内装工程承包、游艇设计与制造等业务,业务品种涵盖各类民用运输船、客船和公务船、海洋工程船、海洋工程结构物等。

11月17日,天海防务公告称,公司已取得法院批准,并已全额收到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金,但后续程序仍未完成,法院仍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并宣告公司破产。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但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将被实施停牌并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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