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发”或“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25年7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中远海发(作为买方)与:

1、舟山重工(作为卖方)就建造6艘21万载重吨级散货船,按大致相同的条款订立6份2025年重工造船合约,合约总价为人民币31.68亿元(不含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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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船舶集团卖方(统称卖方)就建造4艘21万载重吨级散货船,按大致相同的条款订立4份2025年中国船舶造船合约,合约总价为人民币21.12亿元(不含税费)。

同日(7月29日),海南中远海发(作为拥有人/出租人)与中远海运散货(作为承租人)订立2025年船舶租赁协议,据此,海南中远海发已同意就根据2025年造船合约将予建造的上述合共10艘21万载重吨级散货船向中远海运散货集团提供船舶租赁服务,租赁期为240个月±90天,自每艘船舶的交付日期起计算。

根据双方拟签署的船舶租赁协议,每艘船舶的租赁期为自船舶交付日起的240个月±90天;在任何情况下,每艘船舶的交付日期将不迟于2028年12月31日。每艘船舶在租赁期届满后,将归还于海南中远海发航运有限公司。在考虑船舶双燃料动力改造升级后,每艘船舶交付后的预期年租金不超过约人民币6,380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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