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江船业终止1.8亿美元油轮建造合同
近日,扬子江船业三家子公司终止了四艘总价约1.8亿美元的油轮建造合同。
海事服务网CNSS获悉,扬子江船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江船业”或“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集团”)周六(9月27日)发布公告,其三家附属公司——江苏扬子江船业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江苏扬子鑫福造船有限公司——已终止与特定买方签订的共计4艘50,000载重吨MR型成品油轮建造合同。该合同总价值约为1.8亿美元,原定4艘油轮计划于2026年至2027年间交付。

扬子江船业表示,尽管此前已对该买方及其股东进行过全面尽职调查,但在获悉买方最新披露的关键信息(该等信息此前不为子公司所知)后,子公司决定终止合同。该关键信息指控买方的唯一股东涉嫌参与规避美国制裁法规的计划。基于事态发展及所获法律意见,子公司认定买方构成预期违约,或因买方支付义务出现履行障碍导致合同落空。据此,子公司已终止合同并保留向买方追究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公告显示,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等合同尚未确认任何收入或利润。此外,签约时已收取合同总价10%,即1800万美元的定金。目前仅有一艘船舶开工建造,并已收取该船额外10%(即448万美元)的进度款。
该船东身份可能是总部位于日内瓦的瑞士贸易商Global One Energy(Gloen)。此前据造船业消息人士称,2023年11月,Gloen在扬子江船业下单4艘50,000载重吨的MR型成品油轮,预计于2026年至2027年间交付,订单价值为1.8亿美元。
Gloen活跃于石油及天然气产品市场,主营产品包括液化石油气(LPG)、高硫柴油及燃料油,业务范围主要集中于地中海、红海、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成员国及印度洋区域,在新加坡和迪拜均设有办事处。为满足液化石油气运输需求,该公司长期租赁多种规格的液化石油气运输船;其他产品运输则依靠即期市场租船完成。

然而,在克拉克森航运情报网和VesselsValue和Equasis等权威航运数据库中,均未收录Gloen现有的LPG船队记录。在该公司与扬子江船业签约之前,2023年5月,Gloen已将一艘在建的7350立方米LPG运输船以2620万美元的价格出售给了印尼船东Samudera Shipping。此前,该船最初由瑞士公司Irus Holding在日本佐佐木造船订造,后转由Gloen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