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或“公司”)8月1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已于2025年8月14日向上交所提交A股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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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拟通过向中国重工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国重工相关事项已经于公司2025年2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的批复》。

本次交易将导致中国重工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7.1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公司因新设合并或者吸收合并,不再具有独立主体资格并被注销”的情形,可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主动终止上市。公司已于2025年8月14日向上交所提交A股股票主动终止上市的申请。

中国重工将在上交所批准公司终止上市申请后刊登终止上市公告。随后,公司终止上市,中国船舶开始实施换股。未成功申报实施现金选择权的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换股吸收合并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确认的换股比例转换为中国船舶的股份。中国船舶向公司全体A股换股股东发行的股份将在上交所上市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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