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东索赔8亿美元,扬子江时隔4年终胜诉
扬子江船业16日公告宣布,集团在一起涉及10艘新建船舶合同的纠纷中胜诉。
公告显示,英国高等法院已驳回船东上诉,并同时拒绝了对方提出的进一步上诉请求,此举确保了现有仲裁裁决的效力得以维持。该法律纠纷源于10份集装箱船新造船合同,涉及金额约9亿美元。

相关协议于2021年底签订。2022年6月,就在合同签订数月后,该船东开始着手终止合同,并对扬子江船业三家子公司(江苏天晨船舶进出口有限公司、江苏扬子新福造船有限公司和江苏新扬子造船有限公司)提起仲裁程序,索赔8.35亿美元,名目为“交易损失、利润损失及已付款项的返还”。据扬子江船业称,合同取消前船东方支付的款项总额仅为332万美元。
经2022年评估,该集团的法律顾问认为这些索赔“毫无依据”。集团同时指出,索赔“成功可能性极低”,并辩称索赔总额“计算有误且严重虚高”。2025年3月3日,仲裁庭发布了十项部分仲裁裁决,驳回了其中涉及交易损失和利润损失的8.322亿美元索赔。

2025年,扬子江船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7.4%至285亿元人民币;盈利能力实现显著跃升,净利润一举创下历史新高,较上年同期增长30.2%,达到86亿元人民币。全年累计新接订单60艘,价值约25亿美元。
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集团手持订单共计245艘,价值约223.9亿美元,最远交船期排至2030年。手持订单船型结构丰富,包括各大、中、小型集装箱船130艘,散货船49艘,各型气体船(LPG/VLAC/VLEC)26艘,油船40艘。这些订单中,绿色清洁能源船型约占手持订单总价值的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