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船长之责,守渔区安航

华洋海事中心有限公司 孙明东

从事商船驾驶工作已有二十余年,从三副到船长,走过渤海湾的渔汛旺季,也闯过南海北部湾的复杂渔区,最深刻的认知便是:渔区航行,避碰不是选择题,而是船长的必修课。商渔船碰撞事故——轻则船舶受损、渔获流失,重则船毁人亡、家庭破碎。作为商船船长,手握全船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面对渔区里穿梭的渔船,每一次瞭望、每一次决策、每一次操纵,都容不得半点疏忽。结合多年航行经验,我以自身视角,谈谈商渔船避碰的实操感悟与核心要点,愿与各位同行共勉,共守海上通航平安。

在我看来,商渔船避碰的前提,是读懂渔船、敬畏渔船。很多年轻驾驶员初入渔区,容易犯一个错误:把渔船当作普通机动船看待,忽视了其作业特性带来的操纵限制。这是极其危险的——渔船不是“灵活的小船”,而是“带着网具的航行者”,其作业模式决定了它的行动逻辑,也决定了我们的避让策略。

每次航行前,我都会亲自核对航行计划,重点标注途经的渔区范围、渔汛时段,以及当地渔政和海事发布的作业动态。2月25日,我们船从香港驶往大连,途经东海渔场,正值开年,大量拖网渔船在此作业。起航前,我特意让二副查询当地海事部门所发通告,确认了渔船主要作业区域,当即决定调整航线,向西偏移4海里,避开渔船密集区。同时,我会要求驾驶员提前检查设备:两台雷达必须调试到位,近量程调至0.5-3海里,远量程6-12海里,确保能捕捉到小型渔船的回波;AIS目标跟踪功能开启,CPA(最近会遇距离)设为不小于1海里,TCPA(最小会遇时间)不小于6分钟,一旦触发报警,立即处置;VHF16频道必须专人值守,确保能及时与渔船、VTS沟通。这些准备工作,看似繁琐,却是避免碰撞的第一道防线——作为船长,我始终坚信,“防患于未然”比“事后补救”更重要。

进入渔区前1小时,我一定会上驾驶台亲自指挥,绝不会掉以轻心。渔区航行的核心瞭望原则,在我这里被细化为“视觉+雷达+AIS”三位一体,三者缺一不可。视觉瞭望要专注,尤其是夜间,要学会区分渔船号灯与航标灯——拖网渔船的绿白垂直环照灯,常常被年轻驾驶员误判为航标,要反复提醒他们:航标灯是固定的,而渔船的号灯是随船移动的,结合雷达回波就能精准区分。雷达瞭望要细致,小型渔船(船长<20米)大部分已安装AIS,也有少部分没有装或者没有打开,切不可全部依赖AIS发现渔船,也要注意雷达回波判定是否为未开AIS的渔船。雷达在复杂海况下对这类渔船的探测距离会缩短至2-3海里,必须手动调整增益,不放过任何一个微弱的回波。AIS瞭望则要灵活,对于有AIS信号的渔船,要快速读取其船名、航速、航向,判断其作业状态;对于无AIS信号的小型渔船,要提高预警等级,把CPA阈值提升至1.5海里,预留足够的避让时间。

读懂渔船的作业状态,是明确避让责任、采取正确操纵动作的关键。根据《1972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COLREGs),“从事捕鱼的船舶”因操纵性能受限,享有优先航行权,商船必须主动避让。但实操中,很多渔船存在违规显示信号的情况——比如部分使用曳绳钓的渔船,并未受限操纵性能,却违规显示拖网渔船的绿白环照灯,容易导致我们误判责任。这时候,我会让驾驶员结合雷达回波和视觉观察,判断渔船是否真的处于作业状态:如果渔船能快速转向、变速,没有网具拖曳的迹象,就可以判定为非操纵受限渔船,此时按普通机动船避碰规则执行;如果渔船转向缓慢、航速稳定,且周围有网具漂浮的迹象,就必须认定为操纵受限,坚决履行商船的避让责任,绝不能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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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的航行经验告诉我,商渔船避碰的核心,在于践行“早、大、宽、清”四个字--早发现、大角度、宽距离、清让清。这十二个字,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无数次实操验证的真理,每一个字都承载着安全责任。

“早发现”是前提。3月11日,我们船在南中国海航行,能见度良好,海况比较恶劣,三副突然报告雷达发现一个微弱回波,距离约6海里,无法判断是否为渔船。也没有灯光,我立即接过雷达操纵权,手动调整增益,确认是一艘小型流刺网渔船,正锚泊作业,未开启AIS和灯光。此时,我们与渔船的CPA约0.2海里,TCPA约22分钟,如果晚发现,或误认为是海浪杂波会有碰撞风险。我当即下令向左转向,做到早让,同时让三副通过VHF16频道呼叫渔船,反复告知本船方位、航速及避让意图。3分钟后,渔船终于应答,告知其正在作业,无法移动。确认渔船意图后,最终与渔船保持1.3海里的安全距离通过。这次经历让我更加坚信,早发现一秒,就多一分安全保障;迟发现一秒,可能就会陷入无法挽回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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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角度、宽距离”是核心操纵要求。很多驾驶员在避让渔船时,喜欢用自动舵小角度连续转向,认为这样不会影响航行效率,却忽略了一个关键问题:渔船船员的瞭望能力有限,小角度转向难以被察觉,容易导致渔船误判,反而增加碰撞风险。我始终要求船员,避让渔船时,转向角度必须不小于15°,确保渔船能清晰看到我们的避让动作;同时,与渔船的会遇距离必须不小于1海里,若遇到渔船编队或作业密集区,会遇距离要提升至2海里以上。去年夏季,我们船途经南海渔区,遇到双拖渔船编队作业,两艘渔船间距约0.5海里,中间布设了数百米的拖网。我没有选择从两船之间穿越,而是下令向左转向45°,从编队后方1.5海里处绕航,全程保持低速,确保不干扰渔船作业,也保障了本船安全。

“清让清”是底线。所谓“清让清”,就是避让动作要彻底,确保与渔船完全脱离碰撞风险后,再恢复原航向或航速,绝不能半途而废。有一次,我们船避让一艘拖网渔船,转向后CPA达到1.1海里,驾驶员认为已经安全,准备恢复原航向,被我及时制止。我告诉他们,渔船作业时可能会突然调整位置,必须持续监测其动态,直到渔船完全处于本船安全舷侧,且距离持续增大,才能恢复原航向。果然,就在我们保持避让航向行驶5分钟后,那艘拖网渔船突然小幅转向,若当时我们恢复原航向,就会形成新的碰撞风险。

不同场景下,避碰策略也需灵活调整,这考验着船长的决策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

在开阔水域遇到单艘作业渔船,互见状态下,商船是绝对让路船,渔船是直航船。此时,优先采用转向避让,若转向受限,就果断减速,必要时停车漂泊。我始终禁止船员从渔船船首近距离(<0.5海里)穿越,因为渔船调整网具时,可能会突然转向,船首区域是碰撞风险最高的区域。

在渔船密集区,情况更为复杂,需要兼顾多艘渔船的动态,避免避让一艘渔船时,与其他渔船形成新的碰撞风险。每次进入这类区域,我都会下令减速至6节以下,将自动舵切换为手操舵,由我亲自操纵船舶。去年,我们船在东海渔场遇到一片渔船密集区,每平方海里有近10艘渔船,既有拖网船,也有围网船。我没有强行穿越,而是下令停车漂泊,让三副持续与周边渔船沟通,了解他们的作业计划。等待1小时后,部分渔船调整了作业位置,形成了一条狭窄的安全通道,我们才缓慢通过,全程保持瞭望,确保万无一失。

能见度不良(雾、雨、雪)是渔区避碰的高风险场景,此时双方瞭望受限,沟通难度增大,更需要谨慎行事。遇到这种情况,我会立即下令减速至安全航速——确保能在雷达探测距离内停车,同时开启雾笛,每分钟鸣放1长声。对于雷达上的疑似渔船目标,采用“减速+转向”的组合动作,转向角度不小于20°,并持续鸣放5短声警示。如果听到渔船的一长两短雾号,说明渔船就在附近,我会立即下令停车,待确认渔船方位后,再采取进一步行动,绝不敢盲目转向或加速。

在狭水道或交通分隔带遇到渔船,要优先遵守狭水道和交通分隔制规则。如果渔船在通航分道内作业,要减速避让;如果渔船穿越狭水道,我会主动减速,确保渔船安全通过。狭水道内空间有限,禁止大幅度转向,只能以减速为主、转向为辅,避免影响其他船舶通航,也避免与渔船发生碰撞。

若不幸发生碰撞,作为船长,首要任务是救人。立即启动应急部署,组织船员开展人员救助,同时检查船舶受损情况,开展损管工作;第一时间向就近海事部门报告,说明事故情况、船舶位置、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保留好航行数据,配合海事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同时,要安抚船员情绪,稳定船舶状态,避免发生二次事故。

多年的航行生涯,让我深刻体会到,商渔船避碰不是单一船舶的事,而是需要双方协同配合、共同努力的事。一方面,商船要坚守避让责任,熟练掌握渔船作业特性和避碰规则,规范操纵行为;另一方面,渔船也要遵守通航规则,规范显示号灯号型,开启AIS设备,主动与商船沟通,避免突然横穿航路、近距离抢越等危险行为。

为船长,我也想给同行们提几点建议:一是不要心存侥幸,渔区航行,任何一次疏忽都可能酿成大祸;二是不要依赖经验,每个渔区、每艘渔船的情况都不同,要灵活调整避让策略,不能生搬硬套;三是要加强船员培训,定期组织船员学习COLREGs相关条款、渔船信号识别、渔区操纵技巧,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复盘,提升全员避碰能力。

海上航行,安全为天。作为商船船长,我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之重——每一次出航,承载的是无数家庭的期盼;每一次避碰,守护的是全船人的平安。渔区航行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不敢有丝毫懈怠。未来,我会继续坚守岗位,以严谨的态度、专业的操纵,守护好船舶的航行安全,也希望所有商船、渔船船员都能敬畏规则、相互理解、彼此避让,让每一次航行都能平安抵达,让每一个家庭都能迎来亲人的归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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