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气象台3月12日10时发布海雾预报:

预计,12日午后至13日中午,渤海、黄海大部海域将有大雾,能见度不足1公里,渤海海峡、东海西北部海域将有轻雾,能见度不足10公里。

13日午后至14日中午,渤海、黄海大部海域将有大雾,能见度不足1公里,渤海海峡、东海西北部海域将有轻雾,能见度不足10公里。

雾航时船舶应做的准备和航行应注意的事项都有什么呢?

进入雾航前要做好充分准备

1. 船舶进入雾航前应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做好公司雾航记录,在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簿、和轮机日志上认真记录船舶雾航采取的各项措施。船长应督促驾驶员对各种航行仪器、雾号和航行灯进行检查,以确保雾航中正常使用,督促有关人员检查排水和水密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2. 及时抄收天气预报、气象传真、航海警告和雾航警报,船长对雾情资料、航区特点、潮汐潮流及通航密度等信息应做到充分的掌握,结合本船性能和特点,做好各种复杂条件下的应急预案准备并向有关人员交待清楚。

3. 驾驶人员应保持正规了望,悉心观察,从灯光、水天线、风向、目标等的变化中判断能见度是否正在恶化,是否正在进入雾区。

4. 轮机长应按船长要求备足供主机变速的燃油。

雾中航行应注意

 

 

1. 全船应保持肃静,禁止喧哗,以免干扰驾驶员的听觉,驾驶人员必须利用一切有效手段保持正规了望,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交谈,必要时打开驾驶台门窗,充分利用视觉、听觉观察可疑动向和音响。

2. 当航经近岸、船舶密集、水道狭窄等复杂水域遇雾时,应视情在驾驶台或船首增加了望人员,船首了望人员应及时将所发现或听到的情况及疑点报告驾驶台。

3. 船舶在任何时候均应使用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内把船停住。

4. 充分利用AIS、雷达、VHF等助航仪器,获取他船的信息跟踪其动态,视情发布本船雾航警报,以提醒过往船舶注意。对碍航船应及早协调避让,避免造成行动上的误会。

5. 雾中航行,船长和值班驾驶员应对危险来船进行雷达连续观测和标绘以判断来船动向及最近会遇距离,对危险来船实施预操作。严禁使用自动舵。

6. 船长和驾驶员均应熟悉本船雷达和避碰雷达的特性,通过变换距离档,调整增益、雨雪抑制等以发现微弱目标及识别假回波。

7. 机舱接到备车航行通知后,值班轮机员应立即做好操纵主机的一切准备,报告轮机长,并严格执行驾驶台的备车、用车命令。

8. 应保持足够的安全横距,随时警惕对方行动。雾中两船相遇,致有碰撞危险时,无直航船、让路船之分,两船均应及早采取避免碰撞的行动,采取避让行动时。

9. 对于海上固定的渔区在设计航线时就应考虑远离,沿岸航行应注意到渔网渔船随时出现的可能性,谨慎驾驶提前警惕防止事故发生。

 

 

当值船员怎么做

 

 

驾驶员:

在雾袭到以前,当值驾驶员应当抓紧时机,利用航行仪器测定船位。

在雾袭到的时候,当值驾驶员应当立即采取下列措施,并且报告船长:

(1)摇预备车,适当减低速度,并且将遇雾情况通知当值轮机员(缓慢速度的程度,应当根据当时的视距,船舶倒车的能力和灵活性决定,也就是在雾中航行,如果突然发现来船,一般要求能够在来船的半距上,停止本船前进);

(2)开始发放雾号;

(3)派遣水手到船首瞭望,如果风浪过大不能在船首瞭望,可以派他在驾驶台瞭望;

(4)根据情况,下令关闭全部或者部分水密门;

(5)准备各类救生设备,以便随时使用,并准备至少救生艇一艘在立即下放的状态。

船长

船长获悉雾袭后,必须立即到驾驶台亲自指挥。当值驾驶员将船位、四周环境和已采取的措施告知船长。船长应当研究已采取的措施并应特别注意现行船速是否确当。如雾航持续时间长,船长可根据情况许可,交代给值班驾驶员后在海图室内休息。

轮机员

不论船速多少,当值轮机员应当使锅炉保持全部汽压,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全速倒车。

轮机长

轮机长应随时下机舱监督检查,确保机、电、炉设备及其系统运转正常。

报务员

雾中航行,船舶报务员在船长指示下,应按有关规定与附近船舶取得密切联系并掌握该项船船的船名、位置、航速、航向和雾情的资料。

全船人员

保持全船寂静,严禁喧哗,禁止发出影响听觉的声响,夜间禁止舱室灯光外露,同时应开启驾驶台的有关门窗。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提醒受海雾影响航行、作业的船舶应加强瞭望,保持航行安全距离,确保航行安全。遇到水上险情请及时拨打水上遇险求救电话:

12395

部分内容来自:中国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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