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和海船员【2013】266号《关于海船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航运公司、服务机构和海员外派机构可对公司自有船员开展过渡期合格证补差培训。为做好此项工作,5月9日下午考试中心对青岛地区提出申请的9家公司进行了相关培训,23名申办员和公司管理人员参加了此次培训。

过渡期合格证补差培训是我国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的强制要求,2012年3月1日前已从事海员职业的所有船员在过渡期内都必须通过此项培训。本着服务船员、方便船员的宗旨,减轻公司履约培训压力,考试中心对整个履约过渡期的培训形势充分考量并做出工作安排与部署。对于此次公司开展的过渡期合格证补差培训考试中心之前做了充分细致的准备工作:一是在“阚伟服务站”上发出通知,对公司需求进行调研;二是接收报名,确定公司教员、培训开班申办员人选和培训规模;三是邀请航海院校从事“基本安全”和“保安员”过渡期补差培训教学的专业教师对公司管理人员进行师资培训。

结合培训,考试中心主管人员对培训开班计划申报、培训过程监督检查、培训考核、培训证明签发和报备以及有关培训档案的留存等事宜做了具体要求,来自青岛远洋船员职业学院的两名老师对培训教学内容进行了讲解并做了课堂演示。

此次培训效果明显,受到公司一致好评。培训结束后,青岛地区各公司开展的过渡期合格证补差培训工作将陆续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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