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玉清:构建海员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培训体系

2016年7月11日,中国国际海员论坛在浙江宁波隆重举行,论坛上,大连海事大学校长——孙玉清做了题为《构建海员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培训体系》的主题演讲。孙玉清表示中国经济正处于转型升级的重要阶段,海运强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高度。提升我国海员的知识、技术、管理以及环境保护意识、安全意识、责任心等综合素质,探索构建海员职业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培训体系,从而增强我国海员的国际竞争力成为当前航海教育培训的重要任务。

国际海事组织将2015年世界海事日的主题确定为“海事教育和培训”。我国则在《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提出要“构建灵活开放的终身教育体系”。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横向沟通,提供多次选择机会,满足个人多样化的学习和发展需要已成为全球教育的发展趋势。

海员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需要政策保障

孙玉清认为:要构建海员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的教育培训体系,只有在国家大的资历框架下,区分本科航海教育与高职高专、中职中专等职业航海教育的不同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使用不同的教材和考试模式,建立职业航海教育之间、职业航海教育与普通航海教育之间的畅通渠道,让资源得以连接贯通并加以有效利用,形成特色鲜明相互衔接的航海教育培训体系,才能在海员培养上达到协调与统合的目的。

在航海教育与航海职业资格制度的衔接上,国内的航海教育和培训的类型不同、层次不同,既有4年制本科、2-3年的专科,也有1-2年的职业教育与培训。虽然生源质量不一,受教育程度和学制也不同,但是,各类型各层次学生毕业时都需要考三副三管轮的适任证书。

针对这一现状,中国海事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等现有政策法规,根据航海教育培训机构的不同类型和层次,在分类管理制度下,细化分级,努力构造的全新的航海教育培训与职业资格的有机衔接体系,是一个面向未来海员强国战略的政策保障。

海员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需要教育培训机构承担责任

作为大连海事大学的校长和一名资深的教育界专家,孙玉清针对这一问题提出了两方面建议。

一方面,由于海运业的特殊性,航海教育必须要结合国际公约要求、海洋强国海运强国的战略需求与航运业人才要求,着眼于满足航海科技发展带来的船舶大型化、智能化和专业化的发展对高端航海人才的需求,及时调整我们的培养方式和教学内容,加强特种类型船舶、海洋环境保护、海上保安、领导力等方面的知识内容,专注于学生航海专业技术素质及能力的培养,使我们培养的人才满足科技发展带来的要求。

另一方面,海运业的发展必然会带来航运金融与保险、船舶检验与船舶经纪、海事法律与仲裁、航运信息服务、港口物流等相关领域的发展,有一定海上资历、对海运相关业务熟悉的船员特别是高级船员也更多地得到这些相关领域企事业单位的青睐。在这一趋势下,高端航海教育与培训就需要考虑如何适应行业发展和人才自身发展的双重需求,关注学生在航运领域内可持续发展态势和能力培养,在受教育者和培训学员的学业、就业、职业发展之间搭建沟通的桥梁,构建人才良性发展通道。

航海教育与培训机构除了承担人才培养重任,还亟待构建基于需求导向的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体系,大力发展继续教育培训,发挥我们的人才、科研资源优势,提供内容丰富且先进的继续学习的机会,使一线人员更好地掌握相应的新知识和新技能,提升其素质和能力,满足当前和未来海洋事业发展的需要。

海员职业教育培训体系需要行业支持

孙玉清指出:教育从来不是教育机构单方面的事情,人才培养离不开与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沟通与合作。只有与行业企业合作,发挥行业组织企事业单位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和课程设置、教材开发、实践实训等方面的校企合作,发挥协同育人功能,才能使我们培养的人才快速融入到企业的生产中,缩短过渡期,提升全要素生产率。

校企合作协同育人是一种准公共事务,学生到企业实训会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效率,需要提供设备和技术人员,涉及设备的磨损和技术人员的指导等费用,所以需要政府和主管机关在机制设计中平衡各种权利关系,制定、完善行业企业参与协同育人的法律保障与激励政策,提供多种财政扶持,提高行业企业参与教育教学活动的积极性,以保障校企合作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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