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政府出台《东莞市海域使用规划》(下称《规划》),明确未来五年东莞海域的用海蓝图,对全市海域和岸线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进行统筹规划和总体布局。

    根据《规划》,未来增加用海,首先将优先安排交通运输用海、围海造地用海、旅游娱乐用海,并留出一定海域发展临海工业。

    目前东莞市重点海域使用区域为新沙南港口作业区、立沙岛港口作业区、西大坦港口作业区、长安港区、威远岛城市景观用海。

    规划范围

     海岸线长97.2千米

    《规划》范围与《东莞市海洋功能区划》(报批稿)的区划范围保持一致,即从本市行政区域的海岸线向海一侧至东莞市与广州市、深圳市勘定的行政界线的全部海域,海岸线长97.2千米,海域面积97平方公里。

    具体为:北起麻涌镇的东江公铁路桥西界海域,向西到与广州市海域交界,向南至交椅湾的东宝河口与深圳市海域交界,以及与海洋功能区划有衔接的海岸。

    规划基准年为2007年,规划期为2009年至2015年。

    目前,东莞市海岸线从北向南的利用布局大致为:从麻涌东江北支流入海口起,往南至西大坦,均为港口岸线;太平水道两侧岸线、威远岛临近狮子洋的岸线,均为旅游岸线;从沙角电厂起至东宝河口为港口岸线。而东莞市海域使用现状以港口航运为主,海洋渔业、滨海旅游等海洋产业用海也较为频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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