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中,明确规定“把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和数字导览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纳入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由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狠抓落实,切实加快中国旅游业的发展。

    在2009年12月3日国务院下发的《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中,旅游房车、邮轮游艇、景区索道、游乐设施等旅游装备制造业被纳入了国家鼓励类产业目录中,充分表示了国家对这些制造业的重视,明确了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方向。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各部门职责进一步细化,使各个产业的发展工作归属明确化,有助于产业在负责部门的统一带领下集中势力、明确方向地更好、更快地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

    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办函〔2010〕121号

    国务院有关部门:

  《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

  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国发〔2009〕41号)精神,充分发挥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责任,加强领导,各司其职,狠抓落实。要将《分工方案》中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分解和细化,抓紧制定具体措施;同一项工作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及时汇总进展情况,其他部门要主动协作。发展改革委、旅游局要将各项工作年度完成情况汇总报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将对重点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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