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日报报道,影楼投诉“太不合理”,管理单位圆港公司称,想进去就要交钱,不想交就别进去地税部门表示圆港公司先开收据、回收后开具发票的做法违规,物价部门已介入调查。

  要进香山游艇码头拍婚纱照,先交200元,如此不讲理的“进门费”引来市民投诉。

  “我们和游艇公司签了租赁合同,可以在游艇上拍婚纱照,但到了游艇码头,门口保安却不让我们进去,说要交200元。”昨日,市民李先生拨打本报读者热线968820反映,他们借道香山游艇码头到游艇,却被要求交纳高额“进门费”,“太不合理了!”

  昨日下午,管理该码头的厦门圆港游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港公司)工作人员表示,收取这些费用是公司的规定,因为“香山游艇会”是私人场所,不可以随意进入,他们没有强制收费,而是采取“自愿原则”,想进去拍婚纱照就要交钱,不想交钱也可以,那就不要进去。

  记者询问地税部门得知,圆港公司先开收据、回收后开具发票的做法是明显的违规行为。目前,李先生已将这个问题反映给物价部门。

  影楼:

  想进游艇码头 要先交“进门费”

  李先生是环岛路某婚纱摄影机构负责人,向一家游艇公司租用游艇用于婚纱拍摄。

  李先生出示了一份他们和厦门杰鹏游艇有限公司签的租赁合同,双方约定:该游艇公司提供所属游艇为对方婚纱摄影活动使用;李先生一方则需支付一年十几万元的租金,租期为2012年12月1日至2013年11月30日。李先生说,他们租用的游艇停泊在香山游艇码头,还以为直接带着新人进去就行,没想到还没进门,问题就来了。该婚纱摄影机构的工作人员带着新人去游艇拍照,刚到门口就被保安拦下,说进去拍婚纱照要交200元。他们只好交了钱,对方开出收据,落款为“圆港公司”。

  李先生认为,他们只是借道经过香山游艇码头,整个拍摄过程都是在租用的游艇上完成,他们并没有要求码头方面提供其它的相关服务,200元的“进门费”交得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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