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条件

2013年度海事科技项目己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审批,项目业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建设资金全部来自国拨资金,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项目己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项目名称及说明见附录),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与比选。

二、项目概况

详见第三章任务需求。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及资信状况良好,具有组织实施项目的研发能力和资金筹措能力的单位。

3.2 项目负责人应年富力强,必须具有从事相关科研领域研究的丰富经验和资历,拥有从事类似课题研究的业绩,能够坚守科研岗位,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项目的科研工作。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4 比选申请人必须针对项目的全部标的进行比选申请,只对项目的某一或某些内容响应者,其比选申请将不予接受。

3.5 比选申请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选课题,也不得将中选项目的关键性或核心工作委托他人完成。

注:上述所列的资格标准适用于本比选项目下所有各包。但如果各包在第三章任务需求中对上述资格标准另有修改与补充,应以各包第三章所载明的资格标准为准。

四、比选文件的发售与获取

4.1 请比选申请人于2013年5月8日至5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 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详细地址附后)持单位介绍信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购买比选文件。

4.2电子版的比选文件可以在中国海事局网站(http://www.msa.gov.cn)上下载。比选文件以书面版本为准,电子版的比选文件只作为参考,方便比选申请人参与。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需要邮购比选文件的,需付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机构在收到比选单位的介绍信和手续费(含邮费)后2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如同时参与多个项目,一次性收取手续费(含邮费)50元。

4.4本次比选公告的发布媒介: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网站(http://www.msa.gov.cn)、海事科技信息资源共享平台(http://kjpt.msa.gov.cn)及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网站(www.cntic.com.cn)。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送达

5.1 送达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4日10时整,比选申请人应于2013年5月24日10时前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2104房间,地址附后。

5.2 比选申请人不能将比选申请文件按照规定递交至具体指定地点的,可以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以邮寄方式寄至比选人指定地点。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地 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

邮 编:100736 联系人:马兆亮 李晓彤

电 话:010-65292491 传 真:010-65292493

电子邮件:mazhaoliang@msa.gov.cn

代理机构: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2104室

邮 编:100055 联系人:赵青娟 胡振华

电 话:010-63349317/9417 传 真:010-63373697

电子邮件:zhaoqingjuan@cntic.genertec.com.cn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778350034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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