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保税船用燃料油市场回顾及后市展望
2020年1月22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对国际航行船舶加注燃料油实行出口退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0年2月1日起对国际航行船舶在中国沿海港口加注的燃料油(编码为27101922),实行出口退(免)税政策,增值税出口退税率为13%2020年4月28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发布公告,自2020年5月1日起,我国将低硫的5-7号燃料油(硫含量不高于0.5%m/m,海关商品编码2710192210)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