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同意深圳港引航站和汕头港引航站调整引航范围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深圳港引航站和汕头港引航站调整引航范围的请示》(粤交港〔2021〕28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鉴于位于深汕合作区的汕尾港小漠港区的港口行政管理纳入深圳市交通运输局管理,同意深圳港引航站引航范围增加汕尾港小漠港区,相应调减汕头港引航站引航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