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旅游船舶进入禁航期 12座以下游艇陆地存放
根据烟台冬季沿海气象海况特点,全市旅游船舶进入11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的禁航期。禁航期内,港航管理部门将加大检查力度,发现违规营运的旅游船舶经查证据确凿的,将依照《山东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