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首例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公益诉讼案获赔偿670万
经宁波海事法院调解,新加坡籍“BARELI”号集装箱船所属的航运公司和承租公司,将向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支付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费670万元。这是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起诉的首例海洋环境污染损害公益诉讼案,也是民诉法修订后,宁波海事法院受理的首例公益诉讼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