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下调港口收费标准并公示清单
近日,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部署,山东进一步清理规范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期下调部分政府定价收费标准。自4月1日起,山东货物港务费、港口设施保安费、引航(移泊)费、航行国内航线船舶拖轮费的收费标准分别降低15%、20%、10%和5%。
李小鹏:降低港口收费,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3月3日13时至14时,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做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2019两会特别节目《央广会客厅》,与听众朋友畅谈我国交通运输领域的新成就、新愿景↓↓↓
李小鹏:降低港口收费,开展交通强国建设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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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强化港口经营管理促进高质量发展
据交通运输部网站消息,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通知,要求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简称《规定》),明确严格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加强备案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拖轮经营管理、进一步规范港口理货经营6项要求,强化港口经营管理。
港口收费“瘦身” 船企减负增效
港口收费新政实施后,各地港口企业积极梳理、调整收费项目和计价方式,主动降低部分费用,同时提高全程物流价格透明度,以优质高效的服务为物流环节减负增效。记者特采访多家港口企业、船公司,报道我国港口收费改革后的新气象。
6月20日起港口部分收费将放开
为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促进港口行业高质量发展,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通知,决定自6月20日起放开港口部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同时规范船舶护航和监护使用拖轮收费。
港口收费清单公示明码标价
为规范天津港口价格行为,建立良好市场竞争秩序,日前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三项举措,自4月30日起,天津港口企业收费全部实行收费清单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清单外项目一律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