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 | 9月1日起, 海上滚装船舶要遵守这些新规定
《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6月26日经第1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修订《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原《海上滚装船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2年第1号)颁布实施以来,对加强滚装船舶安全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滚装运输的快速发展,对安全监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需要对部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内贸船注意了!《船舶现场监督报告》要在船上保存两年
2018年9月19日1630时,连云港海事局赣榆海事处执法人员对辖区某泊位的中国籍干货船“和*8”轮开展船舶现场监督检查时,执法人员将该轮保存的《现场监督报告》与海事协同管理平台历史信息进行比对时,发现该轮仅2018年9月份海事管理机构签发的《现场监督报告》,该轮就未按照相关规定要求保存在船上。
八所海事局加强越南边贸船安全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