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内河船舶“清洁行动”工作方案》发布
近日,经省政府同意,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海事局联合印发《浙江省内河船舶“清洁行动”工作方案》,在强化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船容船貌提升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工作举措,旨在2020年底前,实现全省内河船舶与港口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得到有效防控和科学治理,船舶港口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良好,开展清洁能源推广应用,船舶运力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船舶防污染应急能力进一步加强,船容船貌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