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廷中:船长在疫情防控中的紧急处置权
所谓处置权,从行政法的意义来讲,是指行政主体对特定的事务依法予以安排和处理的权力。至于紧急处置权,则是一种超越常规法律界线的特殊行政权力,它涉及到对权利、利益、秩序等元素的保障,此种权力的行使涉及到对效率、公正、自由等价值的选择。从内容上来看,这种处分权具有双重性的特征。它名曰权力,实际上也是一种职责。作为权力,它可以约束人们的行为;作为职责,它又必须被执法者所履行。